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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案計畫專區 / Project

[置頂](一般民眾)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

▍  如何申請居家醫療服務

若想申請居家醫療服務的話,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長期照護管理中心詢問,或是到「居家醫療服務特約醫事機構」網頁,向參與這個計畫的醫療院所與單位洽詢相關申請辦法。

詳細服務內容與申請辦法,請上: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網站查詢

▍  居家醫療的服務內容

上述所說的三階段的照護服務,每個階段所包含的服務內容不盡相同,其中有:醫師訪視、護理人員訪視、呼吸治療人員訪視、其他專業人員訪視、藥品處方調劑服務、24 小時電話諮詢服務等。

一、醫師訪視:

1、依照護對象醫療需求,開立居家醫療服務醫囑。

2、提供一般西醫門診診療服務,但不包括手術、麻醉、血液透析、復健診療、慢性精神疾病居家治療等特定診療服務。

3、一般藥品處方箋用藥,得按病人病情需要,每次開給足夠用量。

4、醫師開立藥品處方時,應透過 VPN,以健保雲端藥歷系統,即時查詢照護對象近期之用藥資訊,避免重複處方,以提升照護對象用藥安全及品質。

二、護理人員訪視:

提供居家護理一般照護、特殊照護、臨終照護及案家自我照護指導等。

三、呼吸治療人員訪視:

提供居家呼吸照護及案家自我照護指導。

四、其他專業人員訪視:

視需要由臨床心理師或社會工作人員訪視。

五、藥品處方調劑服務:

照護對象所需之藥品,得由處方之特約醫療院所提供調劑與送藥服務,或由家屬持健保卡及處方箋至社區藥局或原處方院所調劑領藥。

 照護對象獨居時,應提供適當之藥事服務。

六、個案健康管理:

穩定健康狀態、連結醫療及長期照顧服務資源。輔導新收個案查詢健康存摺(應經照護對象、監護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同意),以協助訪視醫事人員掌握照護對象就醫資訊,提升醫療安全與效益。

七、24小時電話諮詢服務:

於照護對象發生緊急狀況時,提供照護對象及其家屬 24小時醫療專業諮詢服務,必要時應啟動緊急醫療後送程序。

八、每次訪視都會製作詳細的記錄與病歷:

其中還會記錄每次訪視的時間,並請照護對象,或是其家屬簽章,此外,也會將照護紀錄留存一份於案家,方便日後其他醫事人員,或是長期照顧服務人員做參考,以提供整合性的服務。

 

▍  各項醫療照護介紹

居家醫療照護 

收案條件:

1. 限居住於住家(不含照護機構)。

2. 經照護團隊醫事人員評估有明確醫療需求。

3. 因失能或疾病特性致外出就醫不便者。

服務內容:

◆ 醫師訪視

 重度居家醫療照護 

收案條件:

1. 須符合居家醫療收案條件。

1. 病人自我照顧能力有限,清醒時50%以上活動限制在床上或椅子上。

3. 因慢性病或是出院後,需要持續度護理服務。

服務內容:

◆ 醫師訪視 。

◆ 護理人員訪視。

◆ 呼吸治療人員訪視。

◆ 其他專業人員訪視

*醫師依專業判斷,調整各職類醫事人員訪視頻率。

安寧居家療護 

收案條件:

1. 須符合居家醫療收案條件。

2. 符合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中,可接受安寧緩和醫療照護之末期病人。

癌症末期

漸凍人

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(即失智症)

其他大腦變質

心臟衰竭

慢性氣道阻塞

肺部其他疾病

慢性肝病及肝硬化

急性或慢性腎衰竭

服務內容:

◆ 醫師訪視

◆ 護理人員訪視

◆ 呼吸治療人員訪視

◆ 其他專業人員訪視

 

*各照護階段內之給付項目應依照護對象病情實際需要提供,並非照護階段內各類醫事人員訪視均須提供。

編輯作者:劉德容

以上資料轉貼自愛長照網站 相關網址如下

https://www.ilong-termcare.com/Article/Detail/77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