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「小兒氣喘」、「小兒腦性麻痺」課程申報資格生效日說明
「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」中醫第四部第九章「特定疾病門診加強照護」通則規定,中醫師需接受中醫全聯會辦理之「小兒氣喘疾病門診加強照護」及「小兒腦性麻痺疾病加強照護」課程八小時,並由中醫全聯會於「每季季底」函送符合申報資格者之名單。
考量本支付標準新增項目剛開始辦理,課程舉辦場次較為繁多,於102年9月底前,已完成課程訓練之中醫師,其申報資格按其所接受課程訓練之次月一日生效,例,二月二十四日上課者,其申報資格由三月一日開始生效;四月二十一日上課者,其申報資格則由五月一日開始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