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件: 公告修訂「全民健康保險提供保險對象收容於矯正機關者醫療服務計畫」
附件: (公告)全民健康保險提供保險對象收容於矯正機關者醫療服務計畫
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3年11月6日健保醫字第1130664995號函 公告修訂「全民健康保險提供保險對象收容於矯正機關者醫療服務計畫」,並自114年1月1日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