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件: 112年主要訓練機構實地訪查基準
附件: 學習護照
附件: 課程基準(最新版)
各位親愛的主要訓練院所:
辦理113年度(依醫策會公告為主)主要訓練診所實地訪查,訪查日期會於一個月前以電話或mail、公文方式通知,請今年參加主要訓練診所之院所,可自此實地訪查基準公告後,始準備相關資料,例如:受訓醫師學習護照、相關DOPS等評估資料、會議紀錄等等,如有疑問請與醫策會承辦人聯繫,感謝。
※標題寫(可),則是由院所自行評估是否要評分此項目。
※當主要訓練診所接獲「自評表」時,請審慎填寫(可)自行評選的項目,不符合請選擇NA,如選擇符合,則實地訪查委員將針對此項進行評分是否符合。
※自評表將由醫策會傳送至各院所填寫,請耐心等候。
※除學習護照、課程基準外,另有評估表單必須要注意,表單下載 請點此。
※實地遴選-由全聯會承辦(場地遴選)。
實地訪查-由醫策會承辦(主訓期中查核)。